2008年5月2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抗震救灾 众志成城·要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灾区群众法援申请100%受理
曾燕

  地震发生后,四川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已迅速设立“绿色通道”,在参与抗震救灾行动同时,100%受理每一个法律援助申请。
  “5·12”大地震发生后,四川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迅速设立“抗震救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”,开展抗震救灾中涉及捐赠、收养、工伤、继承、保险、救济、物权等法律咨询解答援助服务,并开通24小时法律咨询电话。
  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还要求,对灾区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,给予100%受理,并在12小时内安排律师、公证员、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迅速办理。对相关身份证明不齐全的,可先办理法律援助,后续补齐有关手续。要对灾区群众提出的申请宣告失踪、宣告死亡案件提供法律援助。